​23岁女子给闺蜜当伴娘,被多名男子脱光猥亵,经历了一场噩梦

2024-12-16 12:59 来源:风向网 点击:

23岁女子给闺蜜当伴娘,被多名男子脱光猥亵,经历了一场噩梦

前不久,23岁的女子周某应邀给闺蜜张某当伴娘,按说本来是一件很喜庆的事情,没想到却成了她人生中的噩梦。

婚礼当天,周某和另外1名女子作为伴娘随闺蜜一起去男方家;

周某长得本身就很漂亮,身材又好,当天的她身着一袭浅蓝色的纱裙,看起来更加好看,大有盖过新娘的风头,一下就吸引了新郎家亲戚的注意。

在当地,有闹洞房的习俗,一般就是表亲之类的平辈将新郎给赶出婚房,给新娘提出一些不算太过份的要求,比如点烟、掏蛋、套香蕉等;

还有稍微过一点的就是搂搂抱抱偷吻一下新娘的脸颊,整体来说无伤大雅,图的是个热闹。

刚到男方家没多久,周某等人便被几个人给赶出了婚房,将门反锁了起来在里面闹新娘子。

后面来的一波人进不去,忽然间发现伴娘周某长得很漂亮,转而就闹起了伴娘。

六、七个大男人推推攘攘,一下就将周某给拉进了另外一个房间,将门反锁了起来。

随后这些人就对周某动手动脚起来,周某哪见过这阵势呀,又惊又怕,拼命反抗想夺门而逃,但随即就被人拉了回来。

然后就有人在乱摸,尽管周某不停地挣扎反抗,但奈何对方人多势众,自己一个弱女子就像身陷狼群的羊,只能任人宰割。

而更为过分的是这些人居然还扒掉了周某的裙子,直到周某吓得大哭了起来,这些人才觉得可能确实太过分了,才悻悻离去。

受到欺侮被吓坏了的周某自觉没脸见人,欲寻短见从新郎家二楼跳下,所幸被人发现及时制止了。

经历过的这件事像一场噩梦一样令周某无法释怀,精神受到很大刺激,经常发呆,有时毫无征兆的突然嚎啕大哭。

周某的家人在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后,一气之下就将新郎家的亲戚告上了法庭。

经审理,法院以猥亵罪判处相关人员5年有期徒刑,并判赔受害者周某20万元。

那么,什么是猥亵罪?相关人员为什么会判5年之久?

猥亵罪只指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,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,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。

根据《刑法》二百三十七条:
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猥亵儿童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:

(一)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;

(二)聚众猥亵儿童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,情节恶劣的;

(三)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

(四)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。

由于对方是聚众在公开场合猥亵周某,情节恶劣且给周某身心造成了较大影响,故根据相关法规,判处相关人员5年徒刑。

我觉得闹洞房遵循文明、礼貌的原则,给大喜的日子增加特别的气氛,本无可厚非。

但是,如果过了界,抱着占便宜的心态让闹洞房成了耍流氓、违反道德与法律的借口,那就变了味,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建议大家参加婚礼搞气氛的同时,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,不要让喜剧演变成悲剧。